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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巢区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
2009-06-23 11:26  文章来源:居巢区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 

为有效宣传贯彻家电下乡惠农政策,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,根据《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财建[2008]680)、《安徽省财政厅 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》(财企[2009]471)和安徽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开展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扩大消费需求为目标,以全国开展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为契机,紧紧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,建立宣传工作机制,加大宣传工作力度,开展多形式、立体式、广覆盖宣传,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。

二、宣传目的

围绕“家电下乡、惠民利国”主题,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,采取分级负责、层层推进的宣传措施,把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,实现“村村皆晓,人人皆知”的目标,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,用好政策,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。

三、宣传内容

突出政策重点,挖掘工作亮点,把握宣传难点,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宣传工作。宣传的主要内容是: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大意义;补贴标准,补贴产品品种,购买补贴产品须知,申领财政补贴的手续及程序;家电下乡指定店布局,补贴产品的质量服务保障,补贴产品的性价比及实用性;宣传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经验。

四、宣传形式

(一)信息网络宣传。在居巢区政府门户网上开辟家电下乡专栏,利用财政部、商务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,以及手机短信息,迅速发布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,让社会各界、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。

(二)新闻媒体宣传。利用报刊、电视等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、立体式宣传,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、政策信息、工作动态的宣传。适时开辟家电下乡工作宣传专栏或专题,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,营造宣传声势,扩大宣传效果。

(三)印发资料宣传。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交通不便、信息不灵的现状,采取信函、小册子、路边广告、海报、标语、横幅、宣传画、宣传台等形式,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政策、补贴产品种类、家电下乡指定店布局、售后服务保障等实质内容进行宣传,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政策信息。

(四)企业网点宣传。按照销售网点规范设置要求,悬挂“家电下乡指定店”,开辟家电下乡产品专销区,设置家电下乡宣传专栏,明示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和购买须知,营业员宣传申领补贴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。

(五)工作快报宣传。区家电办负责印发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快报,各乡、镇(街道)财政部门负责编发辖区工作快报,及时宣传中央、省和巢湖市、区扩大消费需求、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关政策信息,总结交流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经验。

五、重点措施

(一)实施“七个一”宣传工程。向每户农民印发一份明白信;向每村寄发一份家电下乡宣传画;向每村干部送上一份宣传卡;每村设立一个公示栏;每个家电下乡指定店设置一个产品信息发布板;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信息发布;每家中标销售企业设一名营销网络信息管理员。要通过实施“七个一”宣传工程,让农民迅速深入了解家电下乡政策,激发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热情。

(二)做到“两个”结合。在整个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过程中,要始终做到将宣传同检查督促相结合、将家电下乡宣传同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相结合。以宣传抓落实、促提高,以宣传推整体、赢民心。

(三)实施下乡进村宣传工程。各乡镇人民政府,街道办事处和财政所、各中标生产销售企业要培育一批宣传员,深入边远山区农村宣讲家电下乡政策;组织“小蜜蜂队”到村社发放宣传资料;适时组织一些文艺演出队,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与家电下乡政策有机结合的宣传活动,特别是把家电下乡政策编排为喜闻乐见的小品,增强宣传的有效性;中标销售企业要通过组织“大篷车”、交通车等送货下乡、农民进城逛店活动,开展“零距离”、“心贴心”的宣传工作,将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引向深入。

(四)实施记者采访团宣传工程。财政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,适时组织一些记者采访团,深入街镇、农村、农户家庭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、销售网点等一线进行采访,充分挖掘家电下乡推进工作中的亮点和热点,开辟报刊专栏或电视专题节目进行深度、广度宣传报道,把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推向高潮。

六、组织实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为组织落实好 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,我区成立居巢区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办公室,由区财政局、区委宣传部、区商务局抽调人员组成,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,区财政局副局长邓本宝任办公室主任。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由区财政局具体协调,统筹安排,相关部门协同,建立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。家电下乡工作是个系统工程,涉及财政、商务、发改委、经委、宣传、农委、环保、供销社、国税、地税、工商、质监等到2个部门,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,密切配合。

(二)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。各乡、镇(街道办事处)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,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,报区财政局备案。中标销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,制定本企业的宣传计划,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,报区财政局备案确认。

(三)分级负责加强宣传。区财政局负责全区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。各乡、镇,街道财政所负责本地区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,按照本方案的要求,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村、宣传到户。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各级财政、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的要求,政企合作扩大宣传。通过分级宣传,逐步实现到乡镇(街道)、到村到户的递进宣传目标。各乡、镇(街道)要落实必要的宣传工作经费。

(四)分步骤推进宣传工作。各财政所、各中标销售企业要分步实施宣传方案和宣传计划。前期侧重于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、政策信息、家电补贴类产品、销售服务网点布局等内容的宣传;中期侧重于宣传广大农民对国家惠民政策的反响、各中标销售企业采取的惠民措施、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推动工作的经验做法等;后期侧重于宣传政策效果,综合分析报道家电下乡在扩大农村消费需求、完善农村销售服务网络、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。

(五)严格宣传纪律。各财政所和中标销售企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家电下乡政策内涵、工作程序、工作内容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防止误传误导。要严禁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有偿报道、随意炒作。各中标销售企业和网点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,需提前向区财政局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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